自從ISO9001:2000標準發(fā)布實施以來,得到了各種類型、不同規(guī)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尤其是服務行業(yè))的廣泛認同,許多組織紛紛按新標準建立和實施質量體系,但在應用標準的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困惑,其中之一就是如何結合組織所提供產品的特點合理地刪減標準的要求。一些制造類企業(yè)抱怨說:“以前可以根據企業(yè)特點來選擇認證模式(如ISO9001、ISO9002、ISO9003標準),現(xiàn)在卻都要執(zhí)行ISO9001:2000這同一標準,而且企業(yè)必須根據所提供產品的特點對標準進行合理的刪減,否則就不能聲稱符合此標準,這實在是難為企業(yè)”。其實不然,相反我認為該標準為各種類型的組織根據自身特點“量體裁衣”地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提供了理論依據,而不必象部分提供服務的組織實施94版ISO9000標準時為是否可刪減“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控制”這個要素而爭論不休了。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正確的刪減”已成為貫標組織建立符合標準的質量體系無法回避的首要工作,下面就“制造類企業(yè)如何考慮刪減”談談個人的觀點:
1) 刪減必須滿足ISO9001:2000標準中1.2條的要求,即“刪減僅限于標準第7章中那些不影響組織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產品的能力或責任的要求”。從這點看,凡是顧客的要求和/或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均不可刪減;而對于顧客沒有要求和/或法律法規(guī)無要求的內容,組織也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仔細分析刪減是否會影響組織滿足顧客要求的能力以決定刪減范圍。例如, A電視機廠的關鍵安全件是由總公司統(tǒng)一采購的,這可以看作是將實施采購的過程外包給總公司,但可能并不能刪減7.4的全部要求,因為仍有重要的過程輸入和輸出驗證由該廠實施(如訂購要求的提出和采購產品的驗證——因法規(guī)要求這些材料/元器件均應符合安全標準)。又如對于B電梯制造廠來說,電梯的安裝對產品滿足使用要求至關重要,因此不能刪減7.5.1中有關安裝過程的控制要求。
2) 制造類企業(yè)可刪減第7章中的某些分條款的全部或部分要求,如既可刪減7.3條款,也可僅刪減其中部分內容如7.3.1的要求。如C汽車零件廠的產品是由顧客設計開發(fā)的,顧客提供全套的圖紙、技術規(guī)范和包裝規(guī)范,C廠只負責生產加工和按時交付產品,任何設計更改的提出和實施也均由顧客完成,這時工廠可刪減7.3條款的全部要求;又如D空調機廠的主要設計工作由母公司承擔,母公司根據市場調查和預測開發(fā)新款機型,然后將全套圖紙和規(guī)范提供給D廠生產,同時D廠參與了設計過程中的小批量試產和部分設計驗證和確認工作,則該廠不能刪減7.3整個條款,而可能刪減其中的7.3.1、7.3.2、7.3.3、7.3.4等的要求。同樣,7.5條款中的7.5.2、7.5.3、7.5.4的要求也可全部或部分刪減。如當企業(yè)的某些生產和服務過程的輸出(如鑄造和熱處理后的金相結構和/或殘余內應力)不能由后續(xù)監(jiān)視或測量加以驗證時,而由此產生的問題常常在產品使用或服務已交付后才顯現(xiàn),這時7.5.2不能刪減,否則可刪減該分條款。又如除非顧客特殊要求(如要求對某些關鍵部件實現(xiàn)規(guī)定的可追溯程度),否則企業(yè)可自行決定是否對7.5.3作全部或部分刪減。以次類推, 7.5.4因為不適用而成為企業(yè)刪減的對象(除非企業(yè)有顧客財產)也就不難理解了。
3) 制造類企業(yè)普遍不能刪減7.1條,一般也不會完全刪減7.6條款。
4) 制造類企業(yè)在刪減時要仔細考慮所有相關的過程,不能隨意刪減某個大過程的任何一個子過程。例如E鍋爐廠在策劃7.2條款時將為顧客選型的過程刪減,而直接從與顧客就具體型號的鍋爐極其換熱器的合同評審與簽定作為第一個過程;事實上,該廠涉及7.2條款的過程是:a.大多數(shù)顧客在最初的采購洽談時只提出明確的用途——如要求“可連續(xù)24小時供8層樓房熱水”,b.工廠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計算——選定產品目錄中的某個型號的鍋爐和相應面積的換熱器,c.然后向顧客推薦選型結果并與顧客就價格和交付達成一致——簽定合同。從上所述過程不難看出,E廠刪減的過程恰恰是工廠提供的產品能否滿足顧客要求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這種刪減是不能成立的。
綜上所訴,制造類企業(yè)在按ISO9001:2000標準建立質量體系時應根據顧客和/或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并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對標準要求實施刪減,確保刪減不影響企業(yè)提供滿足顧客和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產品能力或責任的要求,只有這樣,企業(yè)才能建立一個真正適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的質量管理體系,也才能對外聲稱符合ISO9001:2000標準。